購置節約能源設備或技術各項獎勵優惠措施

一、「民營公司購置節約能源設備或授術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適用抵減率:

國內產製設備:20%

國外產製設備:10%

節約能源技術:10%

設備或技術交貨之次日起六個月內申請之。

二、「購置節省能源或替代能源之機器設備適用加速折舊」

得按二年加速折舊。

三、「購置節約能源設備優惠貸款」

承貸銀行:交通銀行

貸款利率:交通銀行基本放款利率減 2.125%~2.25%

貸款上限:四億元

上述節約能源設備係指

  1. 高效率省能設備
  2. 汽電共生設備
  3. 能源回收設備
  4. 省能監控設備
  5. 移轉尖峰用電設備其他經經濟部能源委員會 認定之節約能源設備

有意申請辦理上述相關優惠措施之廠商請電洽:

經濟部能源委員會 廖芳玲小姐電話:(02)2775-7788 或親洽台北市復興北路二號十三樓 經濟部能源委員普第四組二科 索取相關說明資料及申請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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