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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別節能措施

採用需量控制系統

  • 發佈日期:2016-07-22
  • 資料來源:服務業節能服務網
  • 點閱次數:2488
行業別
全部
設備別
電力系統
現況說明
  • 使用一個高壓電號,經常契約容量為1,430kW,由用電歷史資料而言,目前契約容量訂定尚合理,無須調整。
  • 由總盤日負載曲線測試得知 貴單位之尖峰用電時間大約發生在09:00~10:30及15:00~16:00,而館內空調主機台數甚多共有七台(28RT×2+50RT×1台+60RT×4台),滿載總耗電約346kW(實際耗電約110kW),夏季運轉時間多為24小時運轉,尖峰用電時刻重疊,導致超約罰款支出。
改善措施
  • 增設需量控制器後,預估控制空調主機設備,可抑制約40kW之尖峰用電,可減少超約罰款支出。
預期效益
  • 增設需量控制器控制空調主機設備,可抑制40kW之尖峰用電,可減少超約罰款支出約5.4萬元/年。
  • 159元/kW×(40kW×2倍+19kW×2倍+21kW×3倍)+213元/kW×40kW×3倍=5.4萬元/年。
回收年限
  • 投資費用:增設簡易型需量控制設備約需30萬元。
  • 回收年限:5.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