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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節能新聞 新加坡 - 政府將強制高耗能大型建築物減低能源消耗,至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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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2024-09-11
- 資料來源: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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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加坡國會於本(2024)年9月10日三讀通過「建築控制(修正)法案」(Building Control Act (Amendment))。依據該法案,星國政府將推出「強制耗能改善」(Mandatory Energy Improvement)制度。自2025年第3季起,能源消耗過高的現有大型建築物,須將耗能降低至少10%。
二、 上述制度規範對象為總樓面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或以上的建築物,包括商業大樓、機構場所、醫療護理院所及體育休閒中心等4個類別。預計首批受影響的建築數量未超過100棟。相關建築物業主每年須申報「耗能指數」(Energy Use Intensity,簡稱EUI),並由新加坡建設局(BCA)整合發布年度能源表現數據。若「耗能指數」過高,連續3年處於前25%的建築物,須進行能源審查,並落實措施以減低耗能。
三、 建築物業主在接獲新加坡建設局通知後,須在90天內委任專人評估建築物的主要耗能系統,並探討優化能源效率的可行措施。業主須依據審計結果及建議,制定及落實降低耗能措施,包括更換故障零件或傳感器、安裝監測工具及翻新大樓冷卻系統等不同措施,並限期於3年內落實,改善後的「耗能指數」須維持至少1年。目前新加坡約有500名獲認證的能源審查專才。
四、 「強制耗能改善」制度未涵蓋工業大樓及獨立運作的數據中心。倘前述4類建築物中,有包含耗能較大的工業或數據設施,新加坡建設局將依比例分配其餘樓面面積的「耗能指數」。
五、 倘個別建築物因內部結構限制或特殊原因,無法達成耗能要求,新加坡建設局將酌情處理豁免申請。該局亦將在「強制耗能改善」制度實施5年後檢討耗能要求,包括是否區分電動車充電樁耗能等。
六、 此外,業主翻新建築物時,可在現有「綠色建築獎勵計畫2.0」(Green Mark Incentive Scheme for Existing Buildings 2.0)下申請補助,最高可獲120萬星幣(92萬美元)或補助一半成本,視何者為低。
七、 目前,新加坡建築物用電量占全國約三分之一,溫室氣體排放量則逾20%。現行規定僅要求新的建築物及翻新建築物須遵守最低耗能標準,現有建築無須採取節能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