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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新聞資訊

國際節能新聞 氣候法三讀 半年內提碳費子法

  • 發佈日期:2023-01-11
  • 資料來源: 聯合新聞網
  • 點閱次數:750

 

 

三三會理事長

 

另環保署得分階段對直接排放源、間接排放源徵收碳費,費率由費率審議會訂定,直接排放源依排放量徵收,間接排放源則依使用電力間接排放量徵收。徵收對象若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環保署指定目標者,得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優惠費率。環保署還應成立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專供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之用。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說,與母法有關的子法約卅多項,有十二項優先訂定並在半年內提出,包含碳盤查、登錄管理辦法、認證查驗機構、碳費徵收辦法,以及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辦法等。

預計明年先開徵大戶

蔡玲儀說,碳費預計明年先針對直接及間接排放量在二點五公噸以上的碳排大戶優先徵收,由大到小。直接排放約二八七家、高用電量約二五○家,詳細規模及徵收方式將在子法討論。但林伯豐說,不宜將責任集中在製造業或排碳大戶,並應考慮與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接軌,避免雙重徵收。

至於碳費費率,環保署委外研究曾建議台灣碳費起徵價為每公噸十美元(約台幣三百餘元)。

但林伯豐說,碳費應參考鄰近日本二美元、或新加坡三點五美元。環團則說,今年第一季應籌組費率審議會,提出徵收規畫,碳費子法也應載明如何公開碳費基金的預算編列與執行績效報告、未來如何依台灣減碳進程調升費率等。

碳稅部分,蔡玲儀說,預估碳費納管業者涵蓋到約六成排放量,評估徵收機制實施的減量成果後,再進一步討論是否由財政部研議碳稅。